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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妻子李某,沿邢台柏乡县汉牡丹大街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县中心医院向西转弯时,与同向由南向北行驶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事故,造成王某、李某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监控显示,王某李某夫妇二人均未戴头盔,潘某驾车行经事故路段时未减速确保安全,事发后伤者头发仍卡在车玻璃上。

交警提醒:驾车通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路段要减速慢行,骑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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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 08: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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