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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试通知

时间:2021-11-29 来源:

2021年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试通知 按照《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录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的要求,定于2021年12月4日下午举行笔试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4日(周六)下午14:00—15: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网址

打印时间:

12月1日(周三)上午9:00开始

打印网址:

邢台人才网

注:符合参加笔试考生的要求为:在2021年10月16日技能测试中听打和看打成绩,其中有一项打字速度为每分钟70个字及以上的,且录入正确率为90%及以上的考生,即符合笔试要求。

三、考生需携带证件

1、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及行程卡纸质版(需彩色打印)、《个人健康承诺书》要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息。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考试时考生须持12月2日12点至12月4日12点,48小时之内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需加盖医院章)2份,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可通过“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输入手机验证码查看近14天的行程),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入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生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

特别提示: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进入考点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考点。因个人原因,未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其它未完成防疫措施和要求,无法进入考点进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体温超过37.2度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考试

2、个人佩戴好口罩。

3、最近到过中高风险疫区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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